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观察

有声政策解读《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14 10:10

来源:

点击量:

聚焦前沿政策
《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分享各行业新鲜动态




01

专题:政策概览——
《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工 作 思 路

按照“1+2+3+N”的总体思路推进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1”是全省一盘棋统筹推进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和基础设施。

“2”是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流通交易两大体系。

“3”是建立数据制度清单、任务清单和场景清单。

“N”是率先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建设覆盖各市州、多行业的数据要素市场。

总 体 目 标

到2023年底,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组建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整体框架基本形成,首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赋能实体经济的示范应用场景打造完成。

到2024年底,数据要素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体系搭建完成,更多成熟可复制的应用场景不断涌现,数据要素市场更加健全,10家以上数据要素引领型企业培育壮大,数据要素产业加速发展。

到2025年底,数据要素市场高效、规范、有序发展,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成效不断凸显,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湖北经验,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初步建成,湖北数据交易场所成为国家级或重要区域级数据交易场所。

重 点 任 务

(一)夯实数据高质量供给基础
(二)加快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实践
(三)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体系
(四)探索数据收益合理分配
(五)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六)强化数据要素安全治理体系


20项重点工作(前10项)

1、如何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

健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实现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加快构建省市协同共享、互联互通的政务数据汇聚回流体系。动态更新政务数据开放目录,完善政务数据开放管理机制和标准规范。对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加强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

2、如何激励企业构建数据资产管理体系

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推进数据赋能生产经营、数据辅助业务决策。引导企业强化数据资产理念,开展数据资产清理盘点、价值评估等工作,建设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联合推进机制。

推动企业完善数据治理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广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遴选和宣传推广一批优秀企业数据治理案例。

3、如何健全数据资源管理

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健全“一数一源一标准”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开展非公共数据资源调查,掌握企业数据资源类别,形成数据资源目录。以数据资产入表、融资等激励措施,鼓励各类主体开展数据资源登记,形成全社会全维度数据资源供给清单。

4、如何开展数据产权确权登记

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依托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确权登记平台,对权利清晰、来源合法的数据或数据产品开展产权确权登记。探索与其他省市登记平台互联、互通、互认。率先推动公共数据、国有企业数据分类分级确权登记,引领市场主体参与数据确权登记。

5、如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强化统筹授权使用和管理。遴选确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数据管理部门在交易场所开展数据确权后,授权公共数据运营主体开发和运营数据产品。公共数据运营主体在数据交易场所开展公共数据交易,以模型、核验方式交付数据产品。建立和完善湖北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

6、如何推动企业数据确权授权开发

对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集加工的不涉及个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数据,市场主体享有依法依规持有、使用、获取收益的权益。在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确权登记,对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权利进行确认。开展企业数据依法授权使用和开发运营等交易活动,通过数据流通交易市场获得收益。引导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7、如何规范个人数据授权使用

规范个人数据处理活动。规范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对可精确识别特定个人的数据,数据使用方需明确告知个人获取个人同意,依法依规采集、持有、使用、托管数据。推动重点行业建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鼓励开发使用个人数据,推动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探索“数据信托”等个人数据受托新模式,遴选适宜主体开展个人数据受托试点,由受托者代表个人利益,监督市场主体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和使用。

8、如何探索数据资产核算评估

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遴选有条件的市场主体试点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鼓励企业进行数据资产披露。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贷款、托管等征信和融资服务。

9、如何建立健全数据流通规则体系

出台湖北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制度,确保数据来源合法、隐私保护到位、流通和交易合规。建立数据流通交易规范指引体系,规范数据交易全生命周期流程。

10、如何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

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易场所和安全可信的数据交易平台。突出数据交易场所合规监管和基础服务功能,强化其公共属性和公益定位,推进数据交易场所与数据商功能分离。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合规审查、风险管理、纠纷调解等工作,提供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服务。推动湖北数据交易场所与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和其他省市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开展务实合作。

特别地:公共数据、涉及个人信息等敏感数据——必须在交易场所交易;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数据采购——应在场内交易;数据权属清晰、场景形态简单的数据服务或产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场外交易。





02

行业资讯



国家网信办: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

8月3日,国家网信办就《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办法的制定旨在指导、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提高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合规水平,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征求意见稿提出,处理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二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推荐目录,每7年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评估评价,并根据评估评价情况动态调整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推荐目录。


  省 内:
突破1500亿——
湖北算力与大数据产业定下倍增目标

《湖北省加快发展算力与大数据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近日发布,湖北力争到2025年成为国家算力网络中部枢纽,建成全国算力与大数据创新发展的核心区。目前,湖北算力与大数据产业规模为750亿元,大数据发展水平位居中部第一。立足这样的产业基础,湖北的目标是力争到2025年,湖北算力与大数据产业规模要翻一番,突破1500亿元,占全国规模总量的10%以上,算力、存力、运力跻身全国第一梯队。


   数据要素
   上海数交所推出促进数据要素
流通专项补贴

7月2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面向数据产品交易相关企业,试点实施关于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专项补贴方案。本次首期试点,符合条件之的企业即可申请相应补贴:一是数据产品首次登记挂牌补贴(简称“首登补贴”),数据产品供方企业在本所首次登记并挂牌的可申领该项补贴,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额度给予一次性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二是数据产品交易示范补贴(简称“示范补贴”),经本所认证,在本所挂牌交易或购买数据产品的交易合同个数不小于10个,且交易金额达到500万的企业,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给予一次性补贴。

  
 政  务
   湖北“一业一证”改革行业增至25个

8月1日,随着“一业一证”服务专区正式“上新”,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行业增至25个,经营主体可在线申请、一网办结。今年6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省政务办联合印发通知,发布第二批“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和新增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6个新增行业分别为现制现售食品店、茶叶零售店、眼镜店、食堂、烟酒行和休闲农庄,均是我省经营主体关注度高、办件量大、市场准入多头审批的行业。